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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宁区红十字会召开三月份支部党员(扩大)会

时间:2024-03-15 浏览量: 作者: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学深悟透做实党内法规,严肃规范党内组织生活,3月15日,集宁区红十字会召开三月份支部党员(扩大)会。

会上,党组书记、常务副会长周月霞带领大家共同学习了《 中共中央政治局召开会议 讨论政府工作报告 中共中央总书记习近平主持会议》、《 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国组织部长会议召开》、《全区组织部长会议召开》、《全市组织部长会议召开关于推动内蒙古高质量发展奋力书写中国式现代化新篇章的意见等文件精神。

会议强调,一是全体干部职工要遵纪守法,维护党的团结统一,保证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决议和国家法律法规的贯彻执行;二是要学习好巡视工作相关条例,并切实抓好《条例》的贯彻执行,把学习贯彻《条例》作为重要政治任务,不断抓好宣传解读和督促检查;三是全体党员干部要充分认识学习支部工作条例的重要性,把学习贯彻《条例》与推进红十字各项重点任务结合起来,准确把握职能定位,切实履行工作职责,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真正做到学用结合、知行合一,扎实推进支部的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四是紧紧围绕高质量发展这个首要任务,发挥红十字力量支持内蒙古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奋力书写中国式现代化内蒙古新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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