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宁区红十字会遗体和人体器官捐献工作简介
时间:2024-07-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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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体、组织、器官捐献,是指自然人生前表示自愿在死亡后,由其执行人将遗体的全部或者部分捐献给医学科学事业的行为。若生前未表示是否有捐献意愿的自然人死亡后,其直系亲属有决定是否将遗体的全部或部分捐献给医学科学事业的行为。
遗体和人体器官捐献是一项挽救垂危生命、服务医学发展、弘扬人间大爱、彰显社会文明的高尚事业。
遗体、组织、器官捐献,是指自然人生前表示自愿在死亡后,由其执行人将遗体的全部或者部分捐献给医学科学事业的行为。若生前未表示是否有捐献意愿的自然人死亡后,其直系亲属有决定是否将遗体的全部或部分捐献给医学科学事业的行为。
遗体和人体器官捐献是一项挽救垂危生命、服务医学发展、弘扬人间大爱、彰显社会文明的高尚事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