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宁区红十字会
欢迎进入集宁区红十字会官网! 今天是202144

人道  博爱  奉献

当前位置: 首页 - 信息公开 - 内部制度 -正文

集宁区红十字会信息公开制度

时间:2023-07-13 浏览量: 作者:

第一条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会法》和《国务院关于促进红十字事业发展的意见》,建立健全集宁区红十字会信息公开制度,规范信息发布标准,打造公开透明的红十字会,参照《中国红十字会信息公开标准》等相关规定,结合集宁区红十字会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开原则

(一)合法性原则。所披露信息必须符合国家相关法律规定,法律不允许公开的不得公开。

(二)真实性原则。所披露信息必须真实可靠,符合客观实际,能反映客观情况,不得有任何虚假成分。

(三)准确性原则。在进行信息公开时必须用清晰准确的语言进行表达,在公开内容与表达方式上不得使人误解。

(四)完整性原则。所有可能影响信息公开对象决定的相关信息都应当公开,不得故意隐瞒。

(五)及时性原则。在合理的时间内尽快公开应当公开的信息,不得有迟延。

(六)易得性原则。在进行信息公开时,应选择便于信息公开对象获取信息的渠道。

(七)易理解性原则。应以通俗易懂的形式进行信息公开,便于信息公开对象更好地理解信息。

(八)权益人保护原则。在进行信息公开时,应充分考虑信息相关人的意愿、隐私权以及宗教信仰等合法权益,以及由此可能带来的社会影响,平衡知情权和隐私权之间可能的冲突。对于特殊信息,公开前应征求信息相关人的意见。

第三条  公开内容:基本信息、治理信息、业务活动信息、组织财务信息、日常动态信息等五大类。

(一)基本信息

1.成立信息

公开内容:标志组织成立合法性的信息。

具体要求:应包含本会的正式名称、设立依据、批准设立的机构名称以及文件编号或登记证字号。本会如有简称,应统一并通过正式渠道对外发布。

2.联系信息

公开内容:供社会公众对本会进行咨询联系所需的信息。

具体要求:应包含本会的办公地址、联系电话、电子邮箱等。

3.信息公开工作

公开内容:信息公开的载体、范围、方式等。

具体要求:应包括本会信息公开的载体、范围、方式等,有信息公开管理制度的应当公开该制度。

(二)治理信息

1.管理层信息

公开内容:现任的理事会、监事会、执行委员会成员等相关信息

具体要求:应包含名誉会长、名誉副会长、会长、副会长、秘书长姓名及个人简介。应包括理事会、监事会、执行委员会成员名单等信息。

2.理事会决策

公开内容:理事会会议做出的重大决策。

具体要求:重大决策包括但不限于工作报告、财务报告、战略规划、人事变动等。

3.部门机构

公开内容:组织内部机构设置。

具体要求:应包含内设部门名称、部门职能、部门负责人等。

4.组织网络

公开内容:与本会相关的机构信息

具体要求:应包含本会的上下级红十字会名单,本会主管的事业单位、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名单,经由本会批准的红十字(会)名称、红十字标志使用单位名单和冠名医疗机构名单,本会组织建立的志愿者队伍名单。

5.会员信息

公开内容:与本会会员相关的信息

具体要求:应包含本会的团体会员和个人会员的相关统计数据。

6.法规政策

公开本会运作所依据的法律法规、政策文件。

具体要求:公开法律和政策文件全文。包括但不限于《日内瓦公约及其附加议定书》、《国际红十字和红新月运动章程》、《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益事业捐赠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人体器官移植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标志使用办法》、《国务院关于促进红十字事业发展的意见》、《中国红十字会章程》等。

7.内部规章制度

公开内容:本会可以对外公开的规章制度等。

具体要求:应依法公开相关管理制度,包括但不限于招标采购、捐赠管理、项目管理、对外合作等方面的制度。

(三)业务活动信息

1.募捐信息

公开内容:本会所开展的公开募捐活动相关信息。

具体要求:应公开本会的募捐资格和捐赠者可以享受的减免税等优惠待遇。应包括募捐活动名称或募捐倡议书、募捐持续时间、募捐资金用途等。有条件的募捐活动可注明筹款目标金额。列出本会当前接受捐赠的项目名称。

2.社会捐赠款物接收信息

公开内容:所接收到的社会捐赠款物相关信息

具体要求:应包括捐赠人、捐赠金额(或折价)、捐赠意向。匿名的捐赠人姓名可用“爱心人士"或其他方式代替。

3.款物使用信息

公开内容:使用社会捐赠款物、财政拨款和上级红十字会拨款开展项目的相关信息

具体要求:应包括上一年度所有使用社会捐赠款物、财政拨款和上级红十字会拨款开展项目的相关信息。应包括项目名称、项目内容、实施时间、项目金额、实施地域、项目受益方、项目合作方、项目效益等。针对个人的救助项目应公开受益人标准。

4.应急救援信息

公开内容:应急救援工作相关信息。

具体要求:应包括本会应急救援的工作流程和相关统计数据等。应急救援队伍名单,应急救援领域类别等。

5.应急救护培训信息

公开内容:应急救护培训工作相关信息。

具体要求:应包括红十字会开展应急救护培训工作的流程和服务内容。应包括应急救护培训具体内容、服务对象、参与方式、培训规模等。

6.人道救助工作信息

公开内容:人道救助工作相关信息。

具体要求:应包括人道救助工作流程、救助类别、救助标准、救助成果等。

7.“三献”工作相关信息

公开内容:无偿献血、造血干细胞捐献、遗体和人体器官捐献相关工作的信息。

具体要求:应包括本会法定职能简介和捐献工作指南、相关工作流程、所需资料表格及网站链接等。

8.青少年工作相关信息

公开内容:红十字青少年工作信息。

具体要求:应包括红十字会开展红十字青少年工作的内容、学校红十字会的名单。应包括红十字青少年工作的活动名称、活动情况等。

(四)组织财务信息

1.年度预算决算

公开内容:本会上一年度部门决算和本年度部门预算。

具体要求:应公开本年度部门预算。应公开本会上一年度部门决算报告。应公开上一年度的审计报告。应在批准后一个月内公开。年度预决算报告期限为自年度的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2.捐赠款物收入和使用情况审计报告

公开内容:依法设立的独立第三方机构对捐赠款物收入使用情况的审计报告。

具体要求:应公开捐赠款物收入和使用情况审计报告全文。

3.项目财务

公开内容:重要项目、重要专项基金的年度财务信息

具体要求:开展了公开募捐活动的项目、使用重大专项基金开展的项目和救灾项目,应公开项目上一年度直接用于受助人的款物数额、运行费用等支出数据。

4.招标采购信息

公开内容:使用财政性资金和捐赠资金进行采购活动的相关信息。

具体要求:应包括采购项目的目录、标准及采购结果。在公开部门决算时,公布上一年全部采购信息。

(五)日常动态信息

公开内容:包括招聘公告、转发印发文件通知、命名红十字服务阵地决定、公益活动通知、推荐评选名单公示、募集社会捐赠款物公告等。

具体要求:捐赠人和受益人等当事人与集宁区红十字会事先约定不予公开的信息,不予公开。

第四条  公开方式:信息公开一般采用文字、图表、音频、视频等形式,通过官方微信公众号平台、三务公开平台公开,以及向理事会定期报告,向媒体通报等形式进行公开。

第五条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试行1年。


内蒙古自治区红十字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