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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宁区红十字会召开第三季度意识形态研判会

时间:2024-07-18 浏览量: 作者: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精神,准确把握当前意识形态领域面临的新形势和新问题,7月18日,集宁区红十字会召开第三季度意识形态研判会,专题学习研判关于加强红十字标识规范使用管理的相关文件。

会议通报了2024年上半年意识形态领域工作开展情况及当前意识形态领域面临的形势,同时安排部署下半年重点工作。集宁区红十字会专职副监事长毕明洁对“关于加强红十字标识规范使用管理”的相关文件精神进行传达学习,重点强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标志使用办法》中红十字标志的保护性使用、标明性使用、禁止使用、罚则以及红十字(会)名称和红十字标志授权使用管理的相关规定,并对本单位红十字标识规范使用管理自查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

一是要提高政治站位,深刻认识意识形态工作的极端重要性,提高做好新时代意识形态工作的能力水平;二是加强红十字标志使用规范管理。对本单位的微信公众号;开展的募捐、救助活动、采购、发放、印刷的带有红十字标识的宣传品、AED机等设备、物资,实施的“博爱家园”“光明行”等人道公益项目,设置的各类点、角、站、基地、示范学校等组织建设载体,以红十字会名义命名的志愿服务队、救援队等进行全面自查,凡是涉及到红十字标识使用的,都要加强规范使用管理;三是要坚持常抓不懈,融入日常、严在平常。适时开展红十字标识规范使用管理工作的检查v督导,确保及时发现问题,纠正偏差,化解风险。

通过学习,使大家进一步了解和掌握了红十字标志规范使用的相关知识,为规范和推动集宁区红十字会工作提供了有效的帮助,也牢牢把握了意识形态的正确方向以及意识形态风向防范化解的主动权,进一步守好红十字工作意识形态安全防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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