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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宁区红十字会召开六月份支部党员(扩大)会

时间:2024-06-24 浏览量: 作者:

为推动党员干部学纪、知纪、明纪、守纪,以严明的纪律确保红十字会工作始终沿着习近平总书记指引的方向前进,6月24日,集宁区红十字会召开六月份支部党员(扩大)会,全体干部职工参加。

 会上,集宁区红十字会党支部书记、副会长刘阿荣带领大家共同学习了《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十章、第十一章相关内容,对“违反工作纪律行为的处分”、“违反生活纪律行为的处分”做了相关解读,强调要严守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把党纪学习教育与日常工作相结合,不断加深对党的纪律规矩的意识,增强自我约束力,真正做到学纪、知纪、明纪、守纪,将学习成果转化为推动红十字事业发展的不竭动力。

    通过此次学习,全体干部职工表示在今后的工作、学习和生活中时刻保持清醒头脑,强化党员干部的纪律意识和规矩意识,深刻理解何为敬畏、何为戒惧、何为底线,在心中牢牢树立起一道纪律防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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